温州6月17电(旧事新闻记者张和平)温州永嘉县“职业刷卡套现人”谷某使用两台自动刷卡机(pos)为外人套现刷出780余万元现金。永嘉群众人民法院做出一审问决,被告人谷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定期罪行5年2个月,并奖励金人民币50000元。

  2011年7月至8月30日,正正在“生意没有赚钱,刷卡套现能赚钱”的意识驱动下,谷某正正在永嘉县瓯北镇罗浮大街一个小房间内,使用终端号为7005,商户名杭州白马服饰流产品市场鑫斋阁工艺品商行;终端号为127let48,商户名杭州礼品城珠爱礼品商行的两台销售点终端机具,俗称自动刷卡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先后为外人刷信用卡套取现金共达780余万元。

  永嘉群众人民法院经审讯后认为,被告人谷某违反国家,使用自动刷卡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世直接支付现金,形式特别严重,其行踪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朱文来源:东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