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2月18日讯——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中国(上海)贸易区组织召开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启动仪式,此举标志着上海市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正式启动。

  在启动仪式上,上海银联、通联支付、东方电子支付快钱支付、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等5家支付机构分别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以及5家特约商户代表现场签约。上海银联在现场发起了一笔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根据,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以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真实交易需要转移人民币资金提供的支付服务。

  据介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还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依据该意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要求支付机构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等制度。